出处:中国古代史 • 历代官制
词条 | 医士 |
释义 | 医士 医士 官名。明、清太医院属官,掌各科诊治之法。朱元璋吴元年(1367年)置,以父祖世业代补,或在外访保精通医术者充任。凡医术十三科,学习三年至五年,经三试,定其升降。在内充御医局四御医,王府、文武百官有疾,奉旨往视。受院派遣,往边关卫所就医职。清顺治元年(1644年)沿置,员二十人,皆汉员,从九品冠带。肄业专科为医术九科,初由教习厅,后经医学馆考试。分班侍值于宫中,称宫直;值于外廷,称六直。赴外藩、军营、刑狱、大比,皆由院派。 出处:中国古代史 • 历代官制 医士 受过中等医学专业教育或具有同等学力,经卫生部门审查合格,从事医疗预防工作的中级卫生人员。按照专业性质,分为各专科医士、卫生医士、牙医士。本名首见于北宋末期(公元12世纪初期)。 出处:医药科学卷 • 总 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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