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时齐国史官。齐庄公六年(公元前548年),大夫崔杼杀庄公,太史书曰:“崔杼弑其君。”为杼所杀。其弟继书而死者二人。后其弟又书,方为杼所赦。南史听到太史尽死消息,执简以往,准备冒死书写。途中知道史官已记载此事,乃还。见《左传·襄公二十五年》。封建史家多以他与*董狐并称,作为撰写历史“直书”的典型。
书名。唐李延寿撰。八十卷。记南朝宋、齐、梁、陈四代历史,纪传体,无表志。作者根据其父大师所撰《南史》旧稿,删并南朝宋、齐、梁、陈四书而成。本书与《北史》汇合南北各朝的历史,反映了唐初统一全国的历史要求。作者突出门阀士族的地位,常将列传中不同朝代的一姓一族人物集为一编,如一家数世历仕各朝的,《南史》一概提入宋传,有如世姓大族的谱牒。本书删繁就简,虽有失当之处,但文字简洁易读,并增入四书以外的材料,仍具有一定史料价值。注本有清李清著《南北史合注》,未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