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印度洋地区国家提出并经联合国大会讨论通过的无核地区。1964年,锡兰(今斯里兰卡)在不结盟国家会议上提出把非洲无核区的决议扩大到其他地区和大洋。1971年联大第二十六届会议通过了锡兰等十三国提出的《关于印度洋和平区的宣言》,要求大国在印度洋地区停止军事扩张,撤除军事基地和核武器等,还规定不得在印度洋对周围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和独立进行威胁和使用武力。1972年,由中国、斯里兰卡等十五国(后扩大为十八国)组成的联合国印度洋和平区特别委员会宣告成立。1979年12月联合国大会又通过两项决议,要求大国实施第二十六届联大通过的关于建立印度洋和平区的宣言。
百科全书收录125729 条中英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