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ǒu)
地支的第二位。
传统戏曲脚色行当。宋元南戏已有这一行脚色。由于化妆时常在鼻梁上抹一小块白粉而俗称“小花脸”,又同净脚的大花脸、二花脸并列而俗称“三花脸”。扮演的人物种类繁多,有的语言幽默、行动滑稽、心地善良,如京剧《女起解》的崇公道;有的奸诈刁恶、悭吝卑鄙,如京剧《审头刺汤》的汤勤。又根据所扮人物性格、身份的不同而划分为文丑、武丑两支,表演上各有特点。扮演女性人物时称彩旦或丑旦、摇旦。
十二时辰之一,凌晨一时至三时。
姓。周代有丑父。

丑(京剧脚色行当)
〔醜〕(chǒu)

相貌难看。
《淮南子·说山训》:“
嫫母有所美,
西施有所丑。”

恶劣;不好。
《汉书·项籍传》:“今尽王故王于丑地。”

羞耻。
《史记·魏世家》:“以羞先君宗庙社稷,寡人甚丑之。”

憎恶。
《左传·昭公二十八年》:“恶直丑正,实蕃有徒。”

怪异的事。
《荀子·宥坐》:“记丑而博。”

比方;比较。
《礼记·学记》:“比物丑类。”
郑玄注:“丑,犹比也。”

通“俦”。同类。
《尔雅·释鸟》:“凫雁丑,其足蹼。”引申为相同,相类。
《孟子·公孙丑下》:“今天下地丑德齐。”

恶人。
《晋书·陶侃传》:“独当大寇,无征不克,群丑破灭。”

美学范畴之一。人的本质力量的歪曲、怪异、畸形的表现。它客观存在于事物之中,与美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是对美的否定,同人的实践目的、生理、心理的需要不协调,因而令人不快、厌恶。丑与假、恶有联系,又有程度、范畴的区别。在艺术中,生活里的丑被艺术加工,使丑的本质得到揭示,或通过丑来造成特定意境以反衬美,间接肯定美并转化为艺术美,具有审美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