蕴,译自梵语Skandha,意为“积聚”、“类别”。佛教对一切有为法的概括。有广狭两义。狭义指构成现实人的五种事物和现象。广义指物质世界(色蕴)和精神世界(受、想、行、识四蕴)的总和。(1)色蕴,指构成身体和世界的物质;(2)受蕴,指随感官生起的苦、乐、不苦、不乐等感情;(3)想蕴,指认识直接反映的影相及形成的感觉、表象、概念等;(4)行蕴,指一切精神现象和物质现象的生起和变化活动;(5)识蕴,指精神作用的主体。“五蕴”是佛教全部教义分析研究的基本对象,如何解释,是各派确立自己思想体系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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