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界客观存在的辩证法。寓于各个自然领域的特殊自然规律或个别过程之中,并通过它们的存在而表现出来。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关于自然界发展和自然科学发展的最一般规律的学科。以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为奠定基础的代表著作。自然辩证法的创立,宣告了以往脱离自然科学和凌驾于自然科学之上的、思辨地构造体系的旧自然哲学的终结,是人类自然观发展史上的一次变革。20世纪以来,已发展为一门包括自然哲学、科学哲学、技术哲学等在内的综合性的交叉学科。它研究自然界的层次结构和发展演化规律,自然科学中的认识论、方法论,科学和技术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科学、技术与社会,数学和各门自然科学哲学,以及人工自然的辩证法等。
恩格斯研究自然界和自然科学的辩证法的一部未完成的著作,由论文、札记、片断和计划草案等集成。写于1873—1 8 8 3年,1 8 8 5—1886年作了个别补充。1925年首次全文出版。编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版第20卷。1984年人民出版社出版了新编本,对译文作了修订,编排次序作了调整,增加了部分参考资料。本书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对19世纪中叶自然科学的发展和成就作了深刻的概括,阐明了辩证唯物主义的自然观、自然科学观和科学方法论,批判了自然研究中的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论述了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和范畴,指出了劳动在人的形成中的决定性作用,并提出了一些重要科学预见。

《自然辩证法》手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