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1957年2月27日在最高国务会议第十一次(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编入《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讲话明确指出,在我国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基本完成的情况下,革命时期的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群众阶级斗争基本结束,并提出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我国政治生活的主题。讲话提出和分析了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正确区分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的问题。指出对立统一规律是宇宙的根本规律。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存在着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必须对生产关系中那些不适应生产力的部分,对上层建筑中那些不适应经济基础的部分,进行改革。讲话提出了人民内部要在政治上实行“团结——批评——团结”,在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关系上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在科学文化工作中实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在经济工作中实行对全国城乡各阶层统筹安排和“兼顾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等一系列正确方针。讲话公开发表前,反右派斗争已开始,由于当时对政治形势作了过分严重的估计,在讲话稿的整理过程中加进了强调阶级斗争等同原讲话精神不协调的论述。

《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