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称“劳动互助组”,简称“互助组”。中国劳动农民在个体经济基础上建立的劳动互助组织。是农村原有的一种互助组织,土地改革后广泛发展,成为农业合作化的组织形式之一。通常可分为临时互助组和常年互助组两种。一般由几户或十几户农民按照自愿互利、等价交换的原则组织起来,共同劳动,进行换工互助,解决缺乏劳动力、耕畜和农具的困难。组员的土地、耕畜、农具等生产资料及收获的产品属于私有。有的互助组实行农业和副业的互助相结合,具有一定程度的生产计划性和技术分工,并积累有少量的公有财产。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进一步发展成为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互助组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