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示感觉强度和刺激强度间函数关系的定律。德国生理学家韦伯(Ernst Heinrich Weber,1795—1878)发现同一刺激差别量必须达到一定比例,才能引起差别感觉。如千坎德拉须增或减十坎德拉,或百坎德拉须增或减一坎德拉,才能觉察明度的变化。这一比例是个常数,如光觉约为百分之一,重量觉约为三十分之一,听觉约为十分之一。这个用=常数来表示的公式(R代表刺激量,ΔR代表刺激增加量),叫“韦伯定律”。德国物理学家费希纳在韦伯研究的基础上,假设最小觉差是感觉量的单位,刺激量按几何级数增减,感觉量按算术级数增减,应用微积分推演得出感觉量与刺激量对数成比例的公式,即S=KlgR(S代表感觉量,K代表常数,R代表刺激量)。这一公式或称“费希纳定律”,或称“韦伯-费希纳定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