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三纲五常 |
释义 | sɑngɑng wuchɑng 三纲五常(卷名:政治学) 中国西汉时期思想家董仲舒建立起来的封建伦理政治学说。 孔丘曾提出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和仁义礼智等伦理道德观念。孟轲进而提出“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叙,朋友有信”的“五伦”道德规范。董仲舒按照他的“天之道”是“贵阳而贱阴”的阳尊阴卑理论,对五伦观念作了进一步的发挥,提出了“三纲”原理和“五常之道”。董仲舒认为,在人伦关系中,君臣、父子、夫妻三种关系是最主要的。而这三种关系存在着天定的、永恒不变的主从关系,君为主,臣为从,父为主,子为从,夫为主,妻为从,亦即所谓“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简称“三纲”。他说,三纲“皆取诸阴阳之道”,“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具体地说,君、父、夫体现了天的“阳”面,臣、子、妻体现了天的“阴”面,阳永远处于主宰、尊贵的地位,阴永远处于服从、卑贱的地位,从而确立了君权、父权、夫权的统治地位,把封建等级制度、政治秩序神圣化为宇宙的根本法则(《春秋繁露·基义》)。 “五常之道”,仁、义、礼、智、信。董仲舒认为,五常之道是处理君臣、父子、夫妻、上下尊卑关系的基本法则,治国者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在他看来,人之所以不同于其他生物的一个重要区别,在于人类具有与生俱来的五常之道。坚持五常之道,则“入有父子兄弟之亲,出有君臣上下之谊,会聚相遇,则有耆老长幼之施,粲然有文以相接,然有思以相爱”(《汉书·董仲舒传》),从而维持社会的稳定和人际关系的和谐。 董仲舒提出的三纲五常理论,目的在于建立“贵贱有等,衣服有制,朝廷有位,乡党有序”,“民有所让而不敢争”(《春秋繁露·度制》)的封建政治秩序。它用神学目的论的谎言肯定阶级统治和等级服从的神圣性和合理性,成为中国封建专制主义统治的基本理论,为历代封建统治阶级所提倡。它作为封建社会的最高道德原则,被写进封建家族的族谱中,起着规范、禁锢人们思想与行动的作用。2000年来它一直影响着中国人的国民性。当然,这种思想在一定时期也起到了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际关系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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