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包豪斯 |
释义 | Bɑohɑosi 包豪斯(卷名:美术) Bauhaus 德国的建筑与实用美术学校。意译为建筑社。1919年由建筑师W.格罗皮乌斯创立于魏玛。原来的基础是撒克逊大公艺术学院及撒克逊大公工艺美术学校。最初在包豪斯执教的,大都是表现主义美术家,如W.康定斯基、P.克利、L.费宁格尔等。在建筑、实用美术设计和印刷方面,有匈牙利的建筑师和家具设计师M.布罗伊尔、印刷家H.拜尔和构成主义者莫霍伊-纳吉参预教席。 包豪斯的宗旨是提倡和发展实用工艺美术,强调技术在现代人的生活和审美经验中的重要性,主张各门艺术的结合,它吸收了W.莫里斯倡导新艺术运动中的观念,在建筑艺术中,包豪斯认为纪念碑的不朽性是和装饰性融为一体的,应该追求创造现代的综合建筑艺术。包豪斯在发展过程中,还进一步认识到工业设计在现代化的大工业生产中有重要的地位,从而在学校内部设立实验室,将自己试验的工业产品如家具、纺织品等供给大规模生产。这种把艺术教育与工业生产、基础训练与技艺相结合的教学体系,对欧美各国的艺术教育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包豪斯不强调个人的风格。因为机器生产的关系,一切设计呈现出几何形的、严谨的面貌,线条和形体是极度精练和简化的。 1925年包豪斯从魏玛迁至德绍,1932年在法西斯政权的压力下迁至柏林,1933年被迫解散。包豪斯的许多教师和学生在欧美各地继续传播包豪斯的思想和观念。1925~1930年间,由格罗皮乌斯和莫霍伊-纳吉合编的一套14本论著,对于推广包豪斯的理论和实践,起了重要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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