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女权运动 |
释义 | nüquɑn yundong 女权运动(卷名:社会学) feminist movement 妇女争取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以改善妇女社会地位和生活境遇为主要目的的社会运动。又称妇女解放运动。 女权运动是近代资产阶级工业革命和18世纪启蒙思想的直接产物,最早出现在欧洲中产阶级妇女中。1789年10月,法国大革命爆发后,一群巴黎妇女进军凡尔赛,向国民议会要求与男子平等的合法人权,从此揭开了女权运动的序幕。1790年法国女剧作家O.de高尔日发表了《妇女权利宣言》,提出17条有关妇女权利的要求。这个宣言后来成为女权运动的纲领性文件。1792年,英国女作家M.沃斯通克拉夫特发表《为女权辩护》一书,提出妇女应当在教育、就业和政治方面享有与男子同等的待遇,驳斥了女人是男人玩物的观点。19世纪中叶,女权运动的中心从欧洲转向美国。1848年7月,美国女权主义者E.C.斯坦顿和L.莫特等人,在纽约州的塞内卡福尔斯和罗彻斯特举行女权大会,会上提出要求妇女权利的法案,并陈述了妇女受歧视的社会境遇。此后,争取妇女选举权的斗争成为女权运动的主要内容。 20世纪初,英国激进女权主义者E.潘克赫斯特领导的“战斗的参政派”,以暴力行动要求妇女参政权利。1911年,中国辛亥革命胜利后,女子北伐队解散,军队女首领转向参政,成立女子参政同盟会,并冲击参议院,要求立法中确认妇女参政的权利。五四运动中妇女要求平权的呼声和行动曾迫使北洋政府作出一定的让步,但直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妇女平等权利才得到法律确认。 世界上妇女最早获得选举权的国家是新西兰(1893)和芬兰(1906)。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挪威(1913)、丹麦(1915)、苏联(1917)、美国(1920)、英国(1928)等国的妇女相继获得选举权。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在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男女平等的政治权利。 当代女权运动以法国女作家S.de波伏瓦的《第二性》(1949)为开端。该书从诸多方面陈述了妇女受压迫的生活状态,在人权意义上提出了进一步解放妇女的要求,给女权运动作出了理论化的说明。1963年,美国女作家B.弗里丹发表《女性之谜》,谴责家庭主妇地位对妇女的损害,以唤醒广大美国妇女,从此揭开了新女权运动的序幕。70年代以后,新女权运动从美国波及到欧洲、加拿大、日本等国,获得了世界范围的影响。迫于新女权运动的压力和联合国妇女状况调查委员的督促,联合国宣布1975年为“国际妇女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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