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禁止珍贵文物图书出口暂行办法 |
释义 | Jinzhi Zhengui Wenwu Tushu Chukou Zanxing Banfa 《禁止珍贵文物图书出口暂行办法》(卷名:文物 博物馆) Temporary Rules on Prohibition against the Exportation of Precious Cultural Relics and Books 1950年 5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发的第一个文物法规。暂行办法共10条。主要规定有: ① 禁止出口的文物图书11类,即革命文献及实物、古生物、史前遗物、建筑物、绘画、雕塑、铭刻、图书、货币、舆服、器具。 ② 可以出口的文物图书。出口地点仅限于天津、上海和广州海关,并设立文物鉴定委员会,对报运出口的文物进行鉴定。凡许可出口的文物图书由海关与邮局人员监视装箱,会同报运人加封,以防暗中调换。 ③ 运往国外展览、交换等珍贵文物图书,须经政务院核准,并发给许可执照。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78206条中英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