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社会主义商业利润 |
释义 | shehuizhuyi shɑngye lirun 社会主义商业利润(卷名:经济学) profit of socialist commerce 指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商业企业从事商业活动所得的进销差价扣除流通费用和税金以后的余额。其中,一部分是物质生产领域劳动者的剩余劳动所创造,通过价格的再分配形式转移给商业经营者的;另一部分则是商业劳动者的剩余劳动创造的。 性质和来源 社会主义商业利润同私有制社会的商业利润具有不同的性质和来源。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商业利润体现的是商业资本(见前资本主义商业资本)对奴隶、农奴和小生产者的剥削关系。其商业利润,一部分来自瓜分奴隶主、封建主占有的剩余产品,一部分是通过不等价交换的手段掠夺小生产者(农民和手工业者)的劳动产品而取得的。资本主义社会的商业利润是按照平均利润率分取的剩余价值,体现的是资本家对无产阶级的剥削关系(见商业利润)。 社会主义经济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适应社会分工和生产力发展的需要,社会主义商品流通主要是由商业部门来组织的。纯商业劳动虽然不能直接创造价值和包含在其中的剩余产品价值,但社会主义商业的经营活动却有助于增加社会总产品和剩余产品的生产,从而扩大整个社会主义利润。因此,在以商业为媒介的商品交换中,生产部门也要按一定的比例把剩余产品价值中的一部分通过商品差价的形式(如进销差价、地区差价等)让渡给商业部门,形成商业利润。社会主义商业利润是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一种形式,它所体现的是生产者和商业经营者之间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互助合作关系。同时,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商业劳动者在从事与商品生产过程在流通领域中的继续有关的生产性劳动中,也创造一部分商业利润。 增加商业利润的意义 社会主义商业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通过扩大商品流通、加强经济核算、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降低商业流通费用(见社会主义商业流通费用)等途径来增加商业利润,具有重要的国民经济意义:①它是增加社会主义积累的重要途径。在中国,国营商业企业的利润除按照国家规定留归企业支配的部分以外,大部分要通过各种税收或利润上缴的形式上交国家财政;集体商业企业和个体商业的利润也要按规定向国家交纳所得税。因此,社会主义商业利润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而国家财政收入的一部分则作为积累基金,用于扩大再生产。②它是考核商业企业经营成果的重要指标,也是保证企业正常经营和扩大经营规模的重要条件。社会主义商业企业是独立或相对独立的商品经营者,在组织商品流通的过程中要占用和消耗一定数量的社会劳动。因此,它必须实行严格的经济核算,做到以收抵支、自负盈亏。同时,商业企业是自主经营的经济实体,在执行国家政策、完成国家计划的前提下,实现利润的多少直接关系到企业自身的发展。无论是国营商业企业还是集体商业企业,在完成向国家的上缴任务以后,可以利用新增利润建立生产发展基金或公积金,从而增加企业的自有资金,用以扩大经营规模,改善经营条件。③它是在商业企业中贯彻按劳分配和物质鼓励原则,增加商业劳动者收入的重要条件。在中国,商业劳动者的个人利益同企业的经营成果是联系在一起的。国营商业企业运用税后留利建立的集体福利基金和奖金,集体商业企业运用税后利润建立的公益金都是增加商业劳动者的个人收入,提高商业劳动者生活水平,调动商业劳动者积极性的物质条件。此外,集体商业利润的一部分还用作股金分红,体现所有权和经营成果的关系,贯彻物质利益原则,使劳动者更关心自己的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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