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范缜 |
释义 | Fan Zhen 范缜(约450~约515)(卷名:哲学) 中国南朝齐、梁时期唯物主义无神论思想家。字子真,约生于南朝宋文帝元嘉二十七年,约卒于梁武帝天监十四年。南阳舞阴(今河南泌阳县西北)人。“少孤贫,事母孝谨”。青年时曾拜当时著名儒者刘为师,“博通经术,尤精《三礼》”,是受时人赞誉的青年学者。他“性质直,好危言高论”,大约到35岁时任宁蛮主簿,以后累次升迁,官至尚书殿中郎,在南齐建武年间(494~497)曾任湖北宜都太守。 萧衍推翻了南齐的统治之后,他被起用为福建晋安太守,共4年。后因在人事问题上违背了皇帝旨意,被谪徒广州。天监六年(507),又被朝廷“追还为中书郎”,回到当时的首都建康(今南京)。就在这个时候曾上表建议破格录用裴子野为国子博士,表现出“用人唯贤”的思想。再往后,关于他的事迹,史书缺载。 范缜的唯物主义无神论思想是在反对佛教的斗争中形成的。他曾同佛教有神论者进行过两次公开的大论战。第一次是齐竟陵王萧子良做宰相时,在建康西邸官舍,召集贵客名僧,宣扬佛教,范缜针锋相对地驳斥了因果报应说,并且“盛称无佛”。对方质问范缜说,倘若不是因果报应,为什么世界上有的人富贵,有的人贫贱,有的人享福,有的人受苦?范缜继承过去唯物主义自然观的思想观点,毫不含糊地用一种偶然论加以反驳说:“人生好象同一棵树上的花朵,有些花瓣被吹到厅堂,落在席子上、坐垫上,也有些花瓣飘落进厕所里、粪坑中。这完全是自然现象,偶然的遭遇,“贵贱虽复殊途,因果竟在何处?”在这场论战之后,范缜“退论其理,著《神灭论》”。此论一出,朝野喧哗,“子良集众僧难之而不能屈”。萧子良派王融去威胁利诱他,范缜表示决不“卖论取官”。 梁武帝萧衍在天监六年 (507)对范缜无神论思想进行第二次围攻,而且亲自写了《敕答臣下神灭论》,攻击“神灭”思想是“违经背亲,言语可息”,并说“神灭之论,朕所未详”。企图利用皇帝的威权,迫使范缜放弃“神灭论”。当时,梁武帝发动“王公朝贵”64人,先后发表反驳《神灭论》的文章 75篇, 企图压服范缜。范缜始终不屈,继《神灭论》之后,又写了《答曹舍人》,予以反击。范缜“神灭论”的主要论点是: ① 形神相即。“即”就是彼此统一,不得分离。认为形存则神存,形谢则神灭。他把这种形神关系叫做“形神不二”,或形神“不得相异”。在范缜看来,“形”和“神”其实是“名殊而体一”。 ② “形者神之质, 神者形之用”。“质” 是指“形质”、实体;“用”,是指“功用”、“作用”,包含有派生或从生的意思。为了有力地阐明这一论点,范缜举了一个浅显的譬喻说:精神作用和产生它的物质形体,就象锋利与刀刃的关系,刀刃没有了,锋利也就谈不上了,人的形体倘已消失,精神自然也就不存在了。 ③ 精神作用是人体特有的功能,不是任何形体都具有精神作用。 ④ 人的精神活动必须以一定的生理器官为基础。范缜把人的精神活动分为感觉和思维两类:一是“手等亦应能有痛痒之知,而无是非之虑”;二是“是非之虑,心器所主”。但两者皆是统一的精神作用的不同组成部分,都不能离开人的形体而独立存在。 此外,《神灭论》还尖锐地指出:“浮屠害政,桑门蠹俗”,比较全面地揭露了佛教信仰造成的社会危害。 范缜继承了以前反佛教的传统,应用了魏晋时代有关“体”“用”之辩的理论思维成果,进一步抓住了问题的核心,动摇了“神不灭”论的思想基础,克服了已往在自然观方面的二元论,提出了形体是“质”,精神是“用”,“形”“神”不可分离的论断,比较完整地贯彻了唯物主义的一元论,把中国古代的无神论思想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梁书》本传载有范缜的代表作《神灭论》。梁僧祐编纂的《弘明集》,除了《神灭论》之外,还载有《答曹思文难神灭论》,即《答曹舍人》。此外范缜还有散见在别处的几篇短文,收录在清代严可均编的《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晋六朝文》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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