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黄老之学 |
释义 | Huang-Lao zhi xue 黄老之学(卷名:哲学) 中国战国时期兴起的哲学政治思想流派。黄指黄帝,老指老子。黄帝是中国古代传说中的“人神杂糅”的人物。战国中、后期百家托古,多集于黄帝。黄帝被说成是上古的圣帝明王,是大发明家、大思想家,被尊为华夏民族的始祖。黄老之学始于战国而盛行于西汉时期。司马迁在《史记》里屡以黄老并称。《史记·乐毅传赞》记载的黄老学者有河上丈人、安期生、乐瑕公、乐臣公、善公。汉代的曹参、陈平、司马季主、窦太后、安丘生、王生、黄生等也是著名的黄老思想的信奉者。《汉书·艺文志》里托为黄帝的书有21家,除《黄帝内经》外,都已亡佚。1973年12月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帛书《老子》乙本卷前,有《经法》、《十六经》、《称》、《道原》4篇古佚书,是黄老学派的重要著作。 黄老之学的特点是道法结合,提出“道生法”的观点;突出刑德观念,主张恩威并施以巩固政权;在以道、法为主的同时,又兼采阴阳家、儒家、墨家、名家的思想。 黄老之学改造了《老子》的道,把“道”看做是客观存在的天地万物的总规律,指出“道”的根本性质是“虚同为一,恒一而止”,“人皆用之,莫见其形”,强调“道”的客观必然性,认为“道之行也,繇不得已”。又指出,社会生活中也有其客观规律性;“极而反,盛而衰,天地之道也,人之李(理)也”。黄老之学还把老子思想运用于社会和国家的治理,主张以法治国,赏罚必信,循名责实,指出“是非有分,以法断之,虚静谨听,以法为符”。又认为“不争亦无成功”,主张用战争来完成统一事业,结束战国时期的分裂局面。 黄老之学兼容并包,认为“贵清静而民自定”。主张君主治国“无为而治”,掌握政治要领即可,不要作过多的干涉。还主张“省苛事,薄赋敛,毋夺民时”。这些主张受到汉初统治者的赞赏。汉初主要大臣萧何、曹参、陈平等“好黄老之学”,施“无为之政”,当时恢复了封建经济,出现了“文景之治”的繁荣局面。 战国至西汉的黄老之学,本是经世之学。到东汉时,黄老之学蜕变为 “自然长生之道”, 一些方士把黄老之学与神仙长生、鬼神祭祷、谶纬符箓等方术杂糅一起,视黄帝、老子为神仙,形成了原始道教,给黄老之学带来了消极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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