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 |
释义 | Zhonghuɑ Quɑnguo Tɑiwɑn Tongbɑo Liɑnyihui 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卷名:政治学) All-China Federation of Taiwan Compatriots 简称全国台联。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各族同胞的爱国民众团体。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之后,为促进祖国的和平统一大业,尽快结束骨肉同胞长期分离的局面,经居住在祖国大陆17个省、市的50多位台湾同胞的倡议和筹备,1981年12月22日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台湾同胞第一次代表会议,正式成立了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会议通过了《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章程》,规定其宗旨是:发扬爱国主义精神,广泛联络国内外台湾同胞,增进乡亲友谊,同心同德,积极促进全民族的大团结,为台湾早日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为振兴中华,建设现代化的、高度民主的、高度文明的、繁荣的伟大祖国而贡献力量。会议还选举产生了全国台联第一届理事会。1985年3月6日全国台联召开第二次代表会议,确定台联的方针和任务是:努力开创台联工作新局面,使台联成为海内外台胞满意的“台胞之家”。1988年2月27日,全国台联举行第三次代表会议,会议提出要积极协助居住在祖国大陆的台湾同胞返乡探亲、扫墓、旅游和进行各项交流活动。1991年 5月11~15日,全国台联举行第四次代表会议,通过了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章程修改草案。修改后的章程规定,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其宗旨是:高举社会主义、爱国主义旗帜,团结联络居住在大陆的台湾同胞,在爱国统一的旗帜下,广泛团结联络台湾岛内、港澳及国外的台湾同胞,增进乡亲情谊,同心同德,积极促进全民族的大团结,为按照一国两制的原则实现台湾与大陆的和平统一,为振兴中华,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增进台湾人民的福祉而贡献力量。 全国台联成立后,积极贯彻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广泛联络海内外台湾同胞及民众团体,帮助台湾同胞了解政府对台湾的方针政策和祖国大陆的情况,向政府反映国内外台湾同胞的愿望和建议,维护台湾同胞的合法权益,促进台湾同胞同大陆同胞的各项交流活动,热情接待从台湾、港澳及国外前来祖国大陆的台湾乡亲,为他们寻祖、探亲、访友、旅游、经商、投资、建厂、兴办公益事业以及从事学术、文化、体育等交流活动提供服务,增强台湾各族同胞同祖国大陆各族同胞的爱国团结。全国台联密切联络居住在祖国大陆的台湾同胞,向他们宣传政府的方针政策,及时介绍台湾的情况,鼓励他们勤奋学习,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为祖国多作贡献;了解和反映他们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配合有关部门予以妥善处理;通过种种途径帮助他们与台湾岛内亲人建立联系。 全国台联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台湾同胞代表会议,每 3年召开 1次。代表会议选举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并聘请顾问。全国台联设办公厅、联络部、国内部、宣传部、研究室、《台声》杂志社和隶属全国台联的经济实体──中国同源公司。到1989年,除西藏外,大陆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台胞比较集中的68个地、市、县相继建立了台联。全国台联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台联有业务上的指导关系。全国台联历任会长及在职时间为:林丽韫(1981年12月~1991年5月)、张克辉(1991年5月~ )。1983年开始发行综合刊物《台声》(月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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