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法学卷 • 民法学 • 物权
词条 | 抵押物 |
释义 | 抵押物 抵押物 抵押人提供的用以设定抵押权的担保财产。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还可以是权利,具体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物应为特定的且可以转让的物。凡是法律禁止流通或禁止强制执行的财产不能作为抵押物。在中国,下列财产不能作为抵押物: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出处:法学卷 • 民法学 • 物权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258893条中英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