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心理卷 • 法制心理学
词条 | 拒绝作证动机 |
释义 | 拒绝作证动机 拒绝作证动机(motive of witness refusing to tesjpgy) 证人已感知案件情况,却拒不到场作证,或到场但不陈述案情的内心起因。证人拒不作证,往往并不是不懂得每个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义务作证的法律规定,而是有着不同的动机,主要有:(1) 庇护心理。被告的亲友为了庇护被告人,常有拒绝作证的情况。(2) 恻隐心理。证人因同情被告人,怕由于自己的作证使被告人受到刑罚,使其家庭遭受不幸,因而拒绝作证。(3) 羞耻感。被告人的犯罪有伤风化,而证人对出面证明这种有伤风化的事实和情节感到非常难堪,出于羞耻感而拒不作证。(4) 名誉感。证人认为出面作证有失身份,有损名誉,受这种观念的影响,不愿作证。(5) 恐惧心理。证人觉得自己的陈述有利于被告人,怕引起被害人及其亲友的不满,便不愿作证;或者证人觉得自己的陈述不利于被告人,怕引起被告人及其亲友的不满,对他寻求报复,为保护自身的安全而拒绝作证。(6) 不负责任的态度。证人认为事不关己,少说为佳,缺乏正义感和责任感。(7) 宗教信仰。由于宗教信仰的影响,证人认为出面作证,将使人遭受刑罚和苦难,与他的宗教信仰相违背而不愿作证。(8) 报复。证人与被害人有冤仇,不愿提供有关被告犯罪事实的证词而拒绝作证;或者证人与被告人有冤仇,想让其受到刑罚,自己幸灾乐祸,从而拒绝作证。 出处:心理卷 • 法制心理学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258893条中英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