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中国近现代史卷 • 中国现代史 • 事件 • 事件、惨案
词条 | 台湾当局终止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 |
释义 | 台湾当局终止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 台湾当局终止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 《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是“中华民国宪法”附属条款,1948年4月由“国民大会”通过,规定“总统在动员戡乱时期,为应付紧急危难或重大事故”,可紧急处置,总统可连选连任,不受宪法关于连任一次的规定,还授权总统设置动员戡乱机构,决定动员戡乱大政方针,不受立法程序制约。这是维护蒋介石独裁统治、坚持反共反人民内战的产物。1949年蒋介石集团败退台湾后,继续并不断强化“动员戡乱”体制,在台湾实施军事戒严。随着两岸关系的逐步改善和台湾岛内政治局势的变化,即“党禁”、“报禁”的开放,1991年5月1日,台湾当局终止“动员戡乱时期”,同时废除《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这在台湾政治体制变革中产生重要影响,也有助于改善海峡两岸关系。 出处:中国近现代史卷 • 中国现代史 • 事件 • 事件、惨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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