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法学卷 • 外国法律史 • 法国
词条 | 1958年法国宪法 |
释义 | 1958年法国宪法 1958年法国宪法 史称“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宪法”、“戴高乐宪法”。1958年10月5日公布生效实施。由序言及15章92条组成。宪法序言十分简单,重申确认1789年《人权宣言》规定的原则。正文就主权、总统、议会、议会与政府的关系、国际条约和协定、宪法委员会、司法机关、高级法院、经济和社会委员会、地方单位、共同体、联合协定、修改、过渡规定等作了规定。其特点是:扩大和加强总统的权力;稳定政府和总理的地位;缩减议会的权力;设置宪法委员会并赋予违宪审查的职能。该宪法是法国历史上最稳定的宪法之一,给法国带来了较为稳定的政治体制,虽然在1960年、1962年、1963年、1974年、1976年、1992年、1993年、1995年、2000年、2007年等分别对宪法作过个别修改,但总的原则不变,迄今仍在实施。 出处:法学卷 • 外国法律史 • 法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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