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法学卷 • 诉讼法学
词条 | 诉讼代理人 |
释义 | 诉讼代理人 诉讼代理人 以当事人的名义,在一定授权范围内,代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有三种情形: (1)法定诉讼代理人。即根据法律的规定,代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其范围限于对被代理人享有亲权和监护权的人。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2)指定诉讼代理人。即由法院指定,代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3)委托诉讼代理人。即根据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代为诉讼的人。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都可做委托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进行的诉讼活动,和被代理人自己进行的诉讼活动具有同等效力。 出处:法学卷 • 诉讼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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