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心理卷 • 心理学史 • 外国心理学史 • 人物
词条 | 提顿斯 |
释义 | 提顿斯 提顿斯(Johannes Nikolaus Tetens,1736—1807) 德国哲学家。生于台特堡尔。1759年获罗斯托克大学硕士学位。1776—1789年任教于基尔大学。1789—1807年任丹麦哥本哈根市的金融官员。认为心理学作为科学只是观察心理现象,不必问灵魂自身如何,即坚持以经验来研究心理。认为心理学主要用内省的方法,即以经验为根据,以内部经验和不同的情境重复去认识、观察心的变化,并注重这种变化的来源和动力。强调内省不是指在心理现象发生的那一刻进行观察,而是对它所遗留的“最初记忆”的观察,所以客观的观察活动不会妨碍主观现象的进行。对感情(愉快与不愉快)与感觉的关系作了论述。认为感觉是对外物的表象,而感情则是感觉者自身的变化。感情不能独立发生,是附在感觉或别种心理过程上发生的。因此把心理过程区分为理解、感情和意志。理解就是认识过程,理解和意志是主动的,感情则是被动的。确立了近代对心理过程的三分法,并为康德所继承。主要著作有《对于人性及其发展的哲学研究》(1777年)。 出处:心理卷 • 心理学史 • 外国心理学史 • 人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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