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宗教卷 • 基督教 • 历史事项
词条 | 保教权 |
释义 | 保教权 保教权(Patronage) 天主教会给予平信徒和世俗君王的一种优惠特权。源自公元5世纪。教会因召集信徒修建教堂等宗教设施和向异教徒征战而赐予他们的相关特权,包括教徒曾有指定当地主教、教区神父及修道院长的权利。在15世纪以来的欧洲海外扩张中,罗马教廷试图利用西班牙、葡萄牙两国殖民势力来帮助其海外传教,亦给这两国国王所谓“皇家保教权”(Royal Patronage)。其中包括从欧洲出发的传教士须取道里斯本获葡王批准,传教士要宣誓承认葡王的权威,教皇任命葡属殖民地主教人选须得葡王认可,甚至由葡王提名。此后遂形成罗马教廷与葡王的权力之争。1622年罗马教廷成立传信部,但仍未根本解决这一矛盾。保教权实际上在20世纪才真正废除。 出处:宗教卷 • 基督教 • 历史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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