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法学卷 • 民法学 • 物权
词条 | 质押合同 |
释义 | 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 质权人与出质人就质押担保所订立的合同。其内容主要包括:(1) 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2)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 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4) 担保的范围;(5) 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动产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以汇票、债券等有价证券出质的,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生效;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押合同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后生效。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后生效;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押合同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后生效。以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出质的,质押合同自有关主管机关办理出质登记后生效。 出处:法学卷 • 民法学 • 物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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