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法学卷 • 宪法学
词条 | 民族区域自治 |
释义 | 民族区域自治 民族区域自治 在中国,指少数民族在国家统一领导下,以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自治地方,管理本民族地区事务的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条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分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既行使一般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又依照法定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执行国家的法律和政策。为推行民族区域自治,中国先后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出处:法学卷 • 宪法学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258893条中英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