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语词卷 • M • mín • 民
词条 | 民权 |
释义 | 民权 民权(mín quán) 人民大众在政治上的民主权利。 出处:语词卷 • M • mín • 民 民权 亦称“四权”。孙中山提倡的人民管理国事的权力。包括选举权、罢免权、创制权和复决权。 出处:法学卷 • 宪法学 民权 民众的权力,近代进步思想家反对君主专制的主张之一。最早使用该词的是郭嵩焘,见于他1879年(清光绪五年)5月9日的日记:“西洋政教以民为重,故一切取顺民意,即诸君主之国,大政一出之议绅,民权常重于君。”之后,黄遵宪、薛福成相继使用。至维新变法期间,对“民权”的倡导已成为进步人士的共识。“民权”一词来自于日本,在日文中民主与“民权”有同样的涵义。但在中国,“民权”为民众的权力,民主则为人民当家作主。近代改良派、维新派一般均倡民权而反对民主,目的是在不推翻君主的前提下,给民众参与国家政治的权利与自由,以便实行自上而下的变法。“吾言民权者,谓欲使中国之君世代相承”,而“民主者,其国之君由民选立”(《新政真诠<劝学篇>书后》)。倡导民权,必定对主上尊下卑的三纲五常有所冲击,故张之洞断言,“民权之说,无一益而有百害”(《劝学篇·正权》)。梁启超、谭嗣同等人在湖南办时务学堂,以“残明遗献复活”的方式,秘密印行《明夷待访录》,以为黄宗羲、王夫之等人的著作,“所言皆当时一派之民权论”(《清代学术概论》)。何启、何礼垣作《<劝学篇>书后》,从天赋人权论去畅论民权,对张之洞的卫道主张作了系统的批判。认为“自主之权,赋之于天,君相无所加,编氓亦无所损”。革命派也倡导民权,但不是改良派与君权共存的民权,而是指人民的全部权力,是以彻底推翻君权建立民主共和政体为内涵的。到孙中山,民权已成为他三民主义的组成部分。主张建立一般平民所共有、非少数人所得而私的民主政治。实行直接民权,认为民有四权:选举权、罢免权、创制权、复决权,这四种控制与管理政府的权力。与政府“治权”(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考试权、监察权)相对应。 出处:政治学社会学卷 • 政 治 学 • 政治思想和学说 • 中国政治思想和学说 民权 县名。在河南省东部,邻接山东省。属商丘市。面积1222平方千米。人口97万(2010年)。县人民政府驻城关镇。1929年由杞县、睢县析置。以孙中山提出的“民权”口号为名。农产以小麦、高粱、棉花、花生为主,并盛产葡萄、苹果等。工业有制冷、酿酒、电力、机械、建材等。特产有“民权葡萄酒”。陇海铁路、连霍高速公路经此。古迹有白云寺、庄周墓、江淹墓。 出处:中国地理卷 • 中国地理 • 政区地理 • 河南省 • 省、市、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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