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语词卷 • T • tǔ • 土
词条 | 土司 |
释义 | 土司 土司(tǔ sī) 南宋、元、明、清时在西北、西南地区设置的由少数民族首领充任并世袭的官职。《明史·太祖纪三》:“六月壬申,诏诸土司,皆立儒学。” 出处:语词卷 • T • tǔ • 土 土司 ❶见“土官 ❷”。 ❷明代中期后,对少数民族地区由土官所管辖的地方行政机构的统称。如宣慰使司、宣抚司、安抚司、招讨司、长官司和土府、土州、土县等。 出处:中国古代史 • 历代官制 土司 南宋、元、明、清时在西北、西南地区设置的由少数民族首领充任并世袭的官职。按等级分宣慰司、宣抚司、安抚司等武职和土知府、土知州、土知县等文职。土司以其土地所产物为贡物,或三年、五年向朝廷进贡一次,其承袭按宗族支派远近亲疏而有不同的规定。明清两代曾在部分地区推行“改土归流”政策。 出处:政治学社会学卷 • 政 治 学 • 政治制度 • 中国政治制度 • 古 代 土司 南宋、元、明、清各朝在西北、西南地区设置的由少数民族首领充任并世袭的官职。按等级分为宣慰使、宣抚使、安抚使等武职。自明起增设土知府、土知州、土知县等文职。土司对朝廷承担一定的赋役,按照朝廷的征发令提供军队,对辖区内行使统治权力。明、清曾在部分地区进行改土归流。参见“土司制度”。 出处:民族卷 • 中国民族史 • 一般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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