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法学卷 • 刑法学
词条 | 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
释义 | 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在中国,指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属危害国防利益罪的一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69条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战时犯本罪的,从重处罚。 出处:法学卷 • 刑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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