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民族卷 • 民族理论
词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对国家基本政治制度之一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出的法律规范。属于基本法。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同日公布,同年10月1日起施行。2001年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修改。有序言和7章74条。包括:总则,民族自治地方的建立和自治机关的组成,自治机关的自治权,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民族自治地方内的民族关系,上级国家机关的职责,附则。 出处:民族卷 • 民族理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同日公布,同年10月1日起施行。2001年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正。有序言和7章74条。内容包括:总则、民族自治地方的建立和自治机关的组成,自治机关的自治权,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民族自治地方内的民族关系,上级国家机关的职责,附则。 出处:法学卷 • 宪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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