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法学卷 • 民法学 • 总论
词条 | 追认权 |
释义 | 追认权 追认权 狭义无权代理的效力之一。本人对行为人已经实施的无权代理行为进行认可,使之产生有权代理的效力的权利。本人对无权代理行为有追认的权利,但追认权应在相对人行使撤销权之前行使。相对人已经撤销的行为,本人不得再行追认。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即视为追认。 出处:法学卷 • 民法学 • 总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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