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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逻辑实证主义
释义
逻辑实证主义
逻辑实证主义  现代西方哲学学说与流派之一。因主张用逻辑分析方法而得名。又因主张将对科学内容的经验实证同对科学语言的逻辑分析方法结合起来,故亦称“逻辑经验主义”(一说两者略有不同)。是实证主义发展的第三种演变形态,故亦称“第三代实证主义”或“新实证主义”。20世纪20年代以石里克、卡尔纳普为代表的维也纳学派的形成,标志着逻辑实证主义的诞生。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其中心移至美国。思想来源为休谟、孔德、马赫等的经验主义与实证主义及罗素、维特根斯坦等的逻辑原子主义与数理逻辑学说。将传统哲学都称作“形而上学”而加以“拒斥”,认为一般所说的哲学基本问题,既不能用经验证实,又不能用逻辑推演,无法判断其真假,只能是“伪命题”(Pseudoproposition),应加以拒斥;认为哲学的唯一任务是用逻辑分析方法去澄清各种概念、命题有无意义;以“可证实性”问题作为认识论的核心问题,提出证实原则;主张以“物理主义”,达到“科学的统一”。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逻辑实证主义同语义哲学与实用主义开始合流,主要代表有刘易斯、莫里斯等。
出处:哲学卷 • 外国哲学史 • 西方哲学 • 现代哲学 • 流派 术语 • 分析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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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23 2:3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