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道德发展层次 道德发展层次 美国心理学家科尔伯格(LawrenceKohlberg,1927—1987)提出的关于在个人学会思考或发展伦理方面的进化层次。包括三个层次,每一个层次包括两个阶段。第一层次:人在婴儿期和孩童期行事重点通常是放在自我上。当婴儿开始成长时,其主要行为反应是对惩罚和奖励作出反应。阶段一是对惩罚的反应阶段,这个阶段的导向是避免疼痛;阶段二是寻求奖励的阶段,孩子开始明白在“学乖”和某种随之而来的奖励之间存在联系。在此层次中,孩子并不真正了解“对”和“错”的道德观念,而是愿意根据结果来学习如何行事。像孩子那样,成人经常学着以适当的方式行事,也是出于对害怕惩罚以及对承诺的奖励作出反应。第二层次:个人学会了遵从社会的传统规范的重要性。阶段三称为好男孩/乖女孩道德阶段,个人为了生存,还有其他一些奖励(比如接纳情感、信任、忠诚或温暖)是被家人和同事所期待的,所以个人开始学会遵照人们的一般期待做个好儿子、好女儿、好姐妹、好兄弟、好朋友等;阶段四是法律和道德秩序阶段,像在阶段三那样,个人不但学会对家人、朋友、学校、教会的反应,而且认识到在社会中还有相当的标准,如果希望以一种有秩序的方式运作,必须遵循这些标准。第三层次:个人欣然并自觉的接受道德原则。很少有人能够达到第三个层次(即使达到这个层次的人要停留在这个层次上也会遇到些麻烦)。阶段五是社会联系导向,在这个阶段根据一般人的权利或标准来考虑正确的行为;阶段六是统一的道德原则导向,个人用他的良心与自我选择的伦理原则保持一致,这些原则被认为是统一的、综合的、一致的。出处:管理学卷 • 管理伦理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