❷修辞学上辞格之一。说话时遇有犯忌触讳的事物,不直说该事该物,用旁的话来表述。如“现今还有香火、地亩,以备京中老了人口,在此停灵”(《红楼梦》第十五回)中的“老”,就是“死”的避讳辞。
❸躲开;让开;回避。如:都是自己人,用不着避讳。
出处:语词卷 • B • bì • 避
词条 | 避讳 |
释义 | 避讳 避讳(bì huì) ❶封建时代对于君主和尊长的名字,避免说出或写出而改用他字,叫做“避讳”。如汉文帝名“恒”,就改恒山为常山。又如苏轼的祖父名序,轼作序时常改“序”为“叙”或“引”。《南史·王琨传》:“避讳过甚,父名怿,母名恭心,并不得犯焉,时咸谓矫枉过正。” ❷修辞学上辞格之一。说话时遇有犯忌触讳的事物,不直说该事该物,用旁的话来表述。如“现今还有香火、地亩,以备京中老了人口,在此停灵”(《红楼梦》第十五回)中的“老”,就是“死”的避讳辞。 ❸躲开;让开;回避。如:都是自己人,用不着避讳。 出处:语词卷 • B • bì • 避 避讳 中国古代在官方文书、文章及言谈间回避君父尊亲名字的一种制度。是宗法礼仪制度的体现。西周时始有言语避讳。《礼记·曲礼上》:“入门而问讳。”秦代则始有文书避讳。《史记·秦始皇本纪》:“二十三年,秦王复召王翦,强起之,使将击荆。”唐代张守节《史记正义》:“秦号楚为荆者,以庄襄王名子楚,讳之,故言荆也。”即庄襄王乃始皇之父,故讳“楚”。秦汉以后,避讳日繁,并形成制度,历代相沿。凡遇皇帝及孔子之名,全国共避之,称为国讳(公讳);祖先及尊长之名,全家共避之,称为家讳(私讳)。如有违犯,轻则舆论谴责,重则法律严惩。避讳之法,或改易同意之字,或改易同音之字,或就原字缺笔书写。 出处:文化、新闻出版卷 • 档案 • 中国文书与档案史 • 程式与制度 避讳 辞格之一。说话时遇有犯忌触讳的事物,不直说该事该物,而用其他的话来表述。如《红楼梦》第十五回:“现今还有香火、地亩,以备京中老了人口,在此停灵”中的“老”,就是用来避讳“死”字的。 出处:语言学卷 • 修辞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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