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中国文学卷 • 古典文学 • 作 家 • 先秦两汉作家
词条 | 李斯 |
释义 | 李斯 李斯(?—前208) 秦代政治家、文学家。楚国上蔡(今河南上蔡西)人。少时为郡小吏,后从荀卿学帝王之术。于秦庄襄王二年(公元前248年)入秦,历任长史、客卿、廷尉、丞相。佐秦王政统一中国,参与一系列重大决策。始皇死,与赵高合谋伪造遗诏,杀始皇长子扶苏及大将蒙恬,拥立胡亥,即秦二世。后被赵高诬以谋反,被杀。代表作《谏逐客书》,陈辞慷慨,议论精辟。另有《泰山石刻》、《琅琊台石刻》,皆四言韵文。文风上承战国,下引汉晋。又有文字学著作《苍颉篇》,已佚。 出处:中国文学卷 • 古典文学 • 作 家 • 先秦两汉作家 李斯(?—前208) 秦朝政治家。楚上蔡(今河南上蔡西南)人。初为郡小吏,后从荀卿学。战国末入秦,初为吕不韦舍人,后被秦王政(秦始皇)任为客卿。秦王政十年(公元前237年),以韩国水工郑国事件,宗室贵族建议逐客,他上书谏阻,为秦王政所采纳。不久任廷尉。曾建议对六国采取各个击破的政策,对秦始皇统一六国,起了较大作用。秦统一六国后,任丞相,反对分封制,主张焚《诗》、《书》,禁私学,以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统治(参见“焚书坑儒”,117页);并以“小篆”为标准,整理文字,对中国文字的统一有一定贡献。秦始皇死后,他与赵高合谋篡改遗诏,迫令秦始皇长子扶苏自杀,立少子胡亥为二世皇帝,即秦二世。后为赵高所忌,被杀。工书,泰山、琅邪等刻石,传说均为他所手书。著有《谏逐客书》和《仓颉篇》(今佚,仅有出土汉代残简,王国维有《重辑仓颉篇》二卷)。 出处:中国古代史 • 历史人物 • 秦、秦汉之际、西汉 李斯(?—前208) 秦代政治家、书法家。字通古,上蔡(今属河南)人。官丞相。工书,在将六国文字统一改革为秦篆方面有一定贡献。《汉书·艺文志》谓:李斯、赵高、胡毋敬作秦篆,文字多取《史籀篇》。相传《泰山刻石》、《琅邪台刻石》等均为其手笔。 出处:美术卷 • 书法篆刻 • 人物 • 中国 李斯(?—前208) 秦代政治家。楚上蔡(今河南上蔡西南)人。初为郡小吏,后从荀卿学。战国末入秦,初为吕不韦舍人,后被秦王政(秦始皇)任为客卿。秦王政十年(公元前237年),以韩国水工郑国事件,宗室贵族建议逐客,他上书谏阻,为秦王政所采纳。不久任廷尉。曾建议对六国采取各个击破的政策,对秦始皇统一六国,起了较大作用。秦统一六国后,任丞相,反对分封制,主张焚《诗》、《书》,禁私学,以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统治;并以“小篆”为标准,整理文字,对中国文字的统一有一定贡献。秦始皇死后,他与赵高合谋篡改遗诏,迫令秦始皇长子扶苏自杀,立少子胡亥为二世皇帝,即秦二世。后为赵高所忌,被杀。工书,泰山、琅邪等刻石,传说均为他所手书。著有《谏逐客书》和《仓颉篇》(今佚,仅有出土汉代残简,王国维有《重辑仓颉篇》二卷)。 出处:政治学社会学卷 • 政 治 学 • 政治思想和学说 • 中国政治家、政治思想家及学者 李斯 秦代政治家。楚上蔡(今河南上蔡西南)人。初为郡小吏,后从荀卿学。战国末入秦,初为吕不韦舍人,后被秦王政(秦始皇)任为客卿。秦王政十年(公元前237年),以韩国水工郑国事件,宗室贵族建议逐客,他上书谏阻,为秦王政所采纳。不久任廷尉。曾建议对六国采取各个击破的政策,对秦始皇统一六国起了较大作用。秦统一六国后,任丞相,反对分封制,主张焚《诗》、《书》,禁私学,以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统治;并以“小篆”为标准,整理文字,对中国文字的统一有一定贡献。秦始皇死后,他与赵高合谋篡改遗诏,迫令秦始皇长子扶苏自杀,立少子胡亥为二世皇帝,即秦二世。后为赵高所忌,被杀。工书,泰山、琅邪等刻石,传说均为他所手书。著有《谏逐客书》和《仓颉篇》(今佚,仅有出土汉代残简,王国维有《重辑仓颉篇》二卷)。 出处:法学卷 • 中国法律史 • 人物著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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