❷泛指棍棒或棍状物。如:擀面杖;拿刀弄杖。司马光《涑水记闻》卷一:“引面杖逐太祖,击之。”
❸古代五刑(死、流、徒、杖、笞)之一。即用大荆条、大竹板打犯人的臀、腿或背的刑罚。东汉已有此刑,北齐定为五刑之一,沿用至清代。重于笞,轻于徒。亦指刑具。《隋书·刑法志》:“杖皆用生荆,长六尺,有大杖、法杖、小杖三等之差。”
❹以棍棒打人。王谠《唐语林·补遗二》:“宁(穆宁)命诸子直馔,稍不如意,则杖之。”
❺扶杖。柳宗元《与萧翰林俛书》:“出门见适州闾市井者,其十有八九,杖而后兴。”
❻执持。《书·牧誓》:“王左杖黄钺,右秉白旄以麾。”
❼倚任;靠托。《汉书·李寻传》:“近臣已不足杖矣。”
出处:语词卷 • Z • zhànɡ • 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