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军事卷 • 中国人民解放军简史和军事人物
词条 | 鄂豫皖苏区 |
释义 | 鄂豫皖苏区 鄂豫皖苏区 亦称“鄂豫皖革命根据地”。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湖北、河南、安徽三省边界地区实行工农武装割据、建立的苏维埃政权区域。由鄂豫边、豫东南和皖西三块苏区发展而成。1927年11月,中共黄麻特委领导湖北省黄安(今红安)、麻城两县农民起义,建立了工农革命军第7军,后改称红军第11军第31师,开辟了鄂豫边苏区;1929年5月,中共商(城)罗(田)麻(城)边特别区委领导河南省商城南部农民起义,建立第11军第32师,开辟了豫东南苏区;同年11月,中共六安中心县委领导安徽省六安、霍山两县农民起义,建立第11军第33师,开辟了皖西苏区。1930年4月,中共鄂豫皖特委成立,统一领导鄂豫边、豫东南、皖西地区的斗争,第11军改编为第1军。6月,成立鄂豫皖边苏维埃政府,鄂豫皖苏区正式形成。10月,红军第15军和蕲(春)黄(梅)广(济)地区划归鄂豫皖特委领导。1931年1月,红军第四方面军成立后,连续打破国民党军两次“围剿”,使苏区总面积达4万多平方公里,拥有26个县苏维埃政权,人口约350万。1932年10月,红四方面军未能打破国民党军第四次“围剿”,主力撤出鄂豫皖苏区,留下部分红军地方武装继续坚持游击战争。 出处:军事卷 • 中国人民解放军简史和军事人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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