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语言学卷 • 训诂学
词条 | 互见为义 |
释义 | 互见为义 互见为义 即“互文见义”。如《周礼·天官·典丝》:“及献功则受良功而藏之,辨其物而书其数,以待有司之政令、上之赐予。”又《典枲》:“颁衣服授之,赐予亦如之。”汉郑玄注:“授之,授受颁者,帛言‘待有司之政令’,布言‘颁衣服’,互文。”唐贾公彦疏:“言‘授受颁者’,谓王赐无常。云‘帛言待有司之政令,布言颁衣服’者,帛谓《典丝》,布谓《典枲》,据成而言。知为互文者,以其典丝、典枲俱不为王及后之用,皆将颁赐,故知互见为义也。” 出处:语言学卷 • 训诂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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