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语词卷 • C • cài • 采
词条 | 采邑 |
释义 | 采邑 采邑(cài yì) 亦名“采地”或“封地”。中国古代诸侯封赐所属卿、大夫作为世禄的田邑(包括土地上的劳动者)。盛行于周。封邑大小按封爵等级而定。卿、大夫在采邑内享有统治权利并对诸侯承担义务。《汉书·刑法志》:“一同百里,提封万井,除山川、沈斥、城池、邑居、园囿、术路三千六百井,定出赋六千四百井,戎马四百匹,兵车百乘,此卿、大夫采地之大者也,是谓百乘之家。”原为世袭。卿、大夫世代以采邑为食禄,故亦称食邑。战国时采邑主相互兼并,世袭制废弛。秦汉行郡县制,承受封爵者在封邑内无统治权利,以封邑内民户赋税充食禄。食邑随爵位黜升而损益,亦得世袭。 出处:语词卷 • C • cài • 采 采邑 亦称“采地”、“赏地”。西欧中世纪早期国王赏赐亲信、贵族和有功臣属的土地,连同居住在土地上的农民一起赏给承受人。承受人必须宣誓效忠君主,在战争时提供经过训练和有装备的兵员,并承担其他徭役的征发;如不履行这些义务,可收回土地。领受采邑通常以分封者或受封者的终身为限。随着封建关系的发展,至公元9世纪,采邑逐渐变为世袭的领地。由采邑形成的封建土地占有制称为采邑制。 出处:经济卷 • 经济史 • 外国经济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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