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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格罗夫机制
释义
格罗夫机制
格罗夫机制  假设代理人具备拟线性偏好情况下的一种直接显示机制。1973年格罗夫(Theodore Groves)提出,故称。在该机制中,社会选择函数可表示为f(·)=(k,t1,…,tn)。式中,k为配置原则或“项目选择”,即一个项目被执行或参与人得到一件物品的概率;ti为给参与人的转移支付,代理人的效用函数是在类型上线性的拟线性函数。该机制中的社会选择函数需满足两个条件:(1) 事后有效率,即选择结果使所有人的效用总和达到最大;(2) 可激励相容占优策略实施,即存在一个转移支付使得说真话成为每个人的占优策略。在该机制中,给定其他参与人报告的类型,参与人i的转移支付只有在其报告的类型影响项目选择的结果k*(t)时才依赖于他自己报告的类型。如果参与人i通过改变自己报告的类型导致了项目选择的变化,那么他的转移支付的变化量将正好反映他给其他人带来的外部性。
出处:经济卷 • 微观经济学 • 机制设计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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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5:2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