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中国近现代史卷 • 中国现代史 • 人物
词条 | 陈伯达 |
释义 | 陈伯达 陈伯达(1904—1989) 福建惠安人,原名健相,字尚友。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赴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1930年回国,曾任中共北平市委委员、中国大学教授等。1937年到延安,任中共中央党校中国问题研究室主任、马列学院编译部主任、毛泽东秘书。曾撰写《中国四大家族》、《人民公敌蒋介石》、《窃国大盗袁世凯》等论著。新中国成立后,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中国科学院副院长、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副部长、《红旗》杂志总编辑、国家计委副主任。是中共第七届候补中央委员、第八届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第三届全国政协常委,1966年任中央文化革命小组组长,在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1969年为中共第九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因积极参与林彪反革命集团的阴谋活动,1973年中共中央决定永远开除其党籍,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1981年1月25日被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确定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主犯,判处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1988年10月刑满释放。 出处:中国近现代史卷 • 中国现代史 • 人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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