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中国古代史 • 历代官制
词条 | 江西清吏司 |
释义 | 江西清吏司 江西清吏司 官署名。(1)明、清户部诸司之一。掌理江西省钱粮收支数目。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年)改江西部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分设民、度支、金、仓四科治事。清顺治元年(1644年)沿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及笔帖式、经承若干人。下设金、仓、度支、民四科及火房等机构办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裁。(2)明、清刑部诸司之一。掌理江西省刑名之事。明洪武二十九年改江西部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清顺治元年沿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及笔帖式、经承若干人。光绪三十二年裁。 出处:中国古代史 • 历代官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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