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法学卷 • 国际法 • 国际组织与条约
词条 | 巴黎非战公约 |
释义 | 巴黎非战公约 巴黎非战公约 亦称“白里安-凯洛格公约”、《关于废弃战争作为国家政策工具的普遍公约》。1927年由法国外交部长白里安(Aristide Briand,1862—1932)、美国国务卿凯洛格(Frank Billings Kellogg,1856—1937)发起,1928年8月27日由比利时、捷克斯洛伐克、法国、德国、日本、意大利、波兰、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印度、爱尔兰、新西兰、美国、南非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在法国巴黎签订。公约自1929年7月25日起生效。至1934年5月签字国共达64个。该公约缔约国承诺废弃以战争作为国家政策的工具并以和平方式解决彼此之间的争端。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以普遍性国际公约的形式,正式宣布废弃以战争作为推行国家政策的工具,并成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审判德日主要战犯(破坏和平罪)的重要法律依据。公约中反映的关于限制战争的基本原则,为其后的《联合国宪章》等国际文件所继承,从而推进了宣布侵略战争违法的历史进程。 出处:法学卷 • 国际法 • 国际组织与条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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