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医药科学卷 • 现代医学 • 预防医学 • 流行病学
词条 | 法定传染病 |
释义 | 法定传染病 法定传染病 国家用法令规定要加强管理的传染病。我国规定的法定传染病共有三类35种。包括:(1)甲类,鼠疫和霍乱;(2)乙类,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氏菌病、炭疽、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流行性乙型脑炎、黑热病、疟疾、登革热;(3)丙类,肺结核、血吸虫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新生儿破伤风、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以及除霍乱、疟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另外,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亦被列为法定传染病。 出处:医药科学卷 • 现代医学 • 预防医学 • 流行病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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