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法学卷 • 行政法学
词条 | 法律保留 |
释义 | 法律保留 法律保留 行政主体只有在得到法律明确授权的情况下才能实施某种行政行为的原则。其实质是立法、行政两权的权限不同,要求在某些领域,国家行政机关必须有法律的授权才能采取行政措施。该原则中的“法律”一词,一般作狭义的理解,即立法机关所制定的法律。但并非所有的行政行为、行政活动的所有实体内容和程序环节,都必须由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规范为依据。法律保留的事项有绝对保留和相对保留之分:前者只能由立法机关加以决定的事项,立法机关不能将该事项的立法权限授予其他主体;后者是指虽属于应由立法机关立法决定的事项,但立法机关可以授权其他主体立法加以决定。 出处:法学卷 • 行政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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