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中国古代史 • 历代官制
词条 | 宣抚司 |
释义 | 宣抚司 宣抚司 官署名。南宋建炎四年(1130年),始于秦州置川陕京西湖北路宣抚处置使司,简称宣抚司。绍兴元年(1131年)后,又陆续置淮南、扬州等处宣抚司。长官为宣抚使,多以现任执政担任,或置副使佐之。掌抚绥边境及统护将帅,督视军旅。元代于少数民族地区置,始成为常设的地方行政机构,管军政事务。每司设使、同知、副使各二人,使或参用土官。明代沿元旧称,设于湖广、四川、云南等省,正式成为专设的土官衙门,由少数民族首领世袭,长官为宣抚使。清沿明制,雍正后多改流设县,或划归府、州、县。 出处:中国古代史 • 历代官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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