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法学卷 • 诉讼法学
词条 | 自由心证制度 |
释义 | 自由心证制度 自由心证制度 一切证据的取舍和证明力的大小,以及案件事实的认定,均由法官根据自己的良心、理性进行自由判断,并根据其形成的内心确信认定案件事实的一种证据制度。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资产阶级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1791年法国制宪议会正式废除法定证据制度,率先建立了自由心证制度。1808年法国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系统的《法国刑事诉讼法典》,明确而全面地规定了自由心证制度。1877年《德国刑事诉讼法典》、1892年《俄罗斯刑事诉讼条例》也规定了该证据制度。在亚洲国家也受到深刻的影响,日本自明治九年(1876年)就采用了自由心证制度。 出处:法学卷 • 诉讼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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