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中国古代史 • 历代官制
词条 | 浙江清吏司 |
释义 | 浙江清吏司 浙江清吏司 官署名。(1)明、清户部诸司之一。掌理浙江省钱粮收支数目。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年)改浙江部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分置民、度支、金、仓四科治事。清顺治元年(1644年)沿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及笔帖式经承若干。分置民、度支、金、仓四科及火房等机构办事。兼掌天下民数、谷数及织造奏销。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裁。(2)明、清刑部诸司之一,掌理浙江省刑名之事。明洪武二十九年改浙江部置,置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清顺治元年沿置,光绪三十二年裁。 出处:中国古代史 • 历代官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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