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经济卷 • 经济史 • 中国经济史 • 盐制
词条 | 开中法 |
释义 | 开中法 开中法 明代鼓励商人输送米粮等至边塞而给予食盐运销权的制度。洪武三年(1370年)仿宋折中法,召商运输米、麦、豆、粟至边塞或边远缺粮地区,政府登记缴粮种类和数量,以及应支盐数,发给盐引,商人持引赴产地支盐,在指定地区贩销。初行于山西大同。洪武四年定中盐则例,输米开封、襄阳、大同、太原、北平、河南、西安等十八仓,计道路远近,五石至一石不等,给淮盐一引。永乐(1403—1424)以后又令纳马、铁等物换盐。初时有利于充实边饷、开垦荒地(商人在边境设商屯)和运销食盐。到成化年间(1465—1487),招商承办,不计产销,权贵专擅盐利,官商勾结舞弊,开中法被破坏。弘治五年(1492年)改为纳银,此法废。 出处:经济卷 • 经济史 • 中国经济史 • 盐制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258893条中英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