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中国近现代史卷 • 中国现代史 • 事件 • 事件、惨案
词条 | 刘青山、张子善事件 |
释义 | 刘青山、张子善事件 刘青山、张子善事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一起严肃处理重大贪污的案件。刘青山和张子善案发前分任中共石家庄市委副书记和天津地委书记。他们利用职权,盗用机场建筑款和救灾粮、救济款等总计达171亿元旧币(折合人民币171万元),并从事倒买倒卖等非法经营活动,使国家蒙受重大损失。毛泽东亲自过问此案,用以教育全党干部。1951年12月,中共河北省委通过决议开除刘、张两人党籍。1952年2月,河北省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刘、张死刑。 出处:中国近现代史卷 • 中国现代史 • 事件 • 事件、惨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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